新聞系「校外業務實習」課程實施說明
※將於大四出國交換的同學,因牽涉到無法在本校選課(業務實習只開上學期),所以若去實習,無法認列於畢業總學分,請自行斟酌。
※若選課人數低於7人,課會被停開。若同學仍需認列學分,洽詢廣電或廣告系實習課加選,再做學分替代為新聞系學分。
- 課程說明:「校外業務實習」課程開於大四上學期,學分數為一學分,採暑假先實習,大四上再認列學分。
- 選修對象:本系大學部大三以上學生。
- 實習期間:於暑假,七月、八月份,至少實習一個月。除非有不可抗拒之特殊因素,不得提早結束實習。於其他時間實習,屬個人學習經驗無法認列學分,學生應嚴謹遵守實習期限,並應於規定日期準時報到。
- 上課方式:實習完畢後於大四上選課並認列學分,平常不用上課。
- 實習單位:「傳播相關機構」原則上以報社、雜誌社、通訊社、電視公司、傳播公司、出版社、廣告公司、公關公司等傳播相關工作為主,如欲前往特殊單位、擔任特殊職務者須經系辦公室核准才能認證學分。
- 成績評定及計算方法:本課程以「通過」、「不通過」作為考評方式。通過標準為須至少實習一個月並依規定繳交實習報告、單位評分表。此依政大學則第29條規定,學生學期所修各科目學分之總和,扣除以「通過」、「不通過」考評方式科目學分,為學分總數。故所修學分仍列入畢業學分,但不會影響排名。
- 認證學分條件::
- 請實習單位評分,並交回評分表(如附件,記得印給實習單位)。
- 實習完的當學期自行上網選”專業實習─機構實習”這門課,未選課者視同放棄認列學分。。
- 於加退選結束前繳交實習心得(請見附件作業格式): 作業請自行打印,不收電子檔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