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提供相關科系學生實習機會並參與實務運作,增加學生對傳統藝術領域之學習興趣, 特訂定本要點。(詳情請見附檔)
實習期間
實習期間為一~二個月,實習時間原則上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(上午八點半至十二點半,下午一點半至五點半),但必要時須配合實習單位之工作特性、演練作息調整。
申請資格
(一)大專院校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、文化資產、藝術教育、 藝術行政、圖書館、資訊傳播、博物館等文化藝術相關科系在學學生(包括研究生)。
(二)須配合本中心實習時間,並全程參與者。
(三)特殊資格者本中心得以專案方式受理申請。
申請與審查
(一)申請時間為每年五月十五日前(暑期實習)與十一月十 五日前(寒假實習)統一受理申請,非寒暑假時間之實習請於預定實習日期之前一個月提出申請。
(二)申請學生須填妥本中心短期實習申請表,並備妥身份證 件、履歷自傳、學生證影本、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實習計畫(含實習動機、實習目的、實習地點、實習項目、 實習期間、預期成果)等相關資料,由就讀學校以公函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名,詳細資料請見附檔。